TP超標被罰29萬,遭遇總磷超標怎么應急?
2022年3月1日,江蘇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公布了一起查處的違法排污案件,徐州市銅山區柳新鎮污水處理廠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被處罰!
徐州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徐環港罰決字〔2021〕11號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采納情況:
我局于2021年10月14日對你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公司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現場檢查時你廠正在運行,我局委托江蘇方正環保集團有限公司在該廠污水進水口、污水排放口各取水樣3000毫升經封存后帶回實驗室進行檢測。2021年10月20日檢測報告顯示該廠污水排放口化學需氧量24mg/L、氨氮0.294mg/L、總磷0.75mg/L、總氮12.3mg/L、懸浮物27mg/L,對照該廠排污許可證要求,檢測結果顯示該廠污水排放口總磷和懸浮物濃度超過排污許可證上污染物排放限值。
以上事實有以下在卷證據為憑:
1.2021年10月14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淮海國際港務區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你公司檢查時做的現場檢查(勘查)筆錄,證明你公司存在的違法事實。
2.2021年10月25日和2021年11月04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淮海國際港務區分局行政執法人員關于你公司檢查的調查詢問筆錄,證明你公司存在的違法事實。
3.現場檢查取證證據(照片)、現場視頻資料、環境檢測報告、你公司排污許可證復印件,證明你公司存在的違法事實。
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確定違法主體。
以上證據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證明你公司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應當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負責。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查?!敝幎?。
我局于2021年12月02日對你公司下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徐環港罰告字〔2021〕11號)告知你公司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及聽證申請權。你公司于2021年12月03日提交聽證申請書,我局于2021年12月21日召開聽證會,聽證會上你公司提出:一、處罰決定取證程序違法。1、行政處罰的證據《檢測報告》未依法告知申辯人。2、取樣檢測程序違法,應按《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取24h混合樣,瞬時數據不能作為處罰依據。二、關于法律適用問題。不能簡單的引用《關于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中排污監測方法問題的解釋》,環保部門應在執法中嚴格遵循國家標準及地方標準。三、關于處罰適當性。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五條和第六條規定,本案處罰過重,違反公平、公正原則。我局認為:你公司提出取證程序違法,經對調查取證進行復核,執法人員取證程序符合《行政處罰法》及《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等相關規定。對你公司違法行為擬處罰金額,是考慮違法行為超標因子以及超標倍數等各違法情節,依據法律規定并參考《江蘇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作出,處罰金額適當。你公司未有證據證實簽字時取樣記錄表為空白,同時檢測報告亦符合《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載明事項要求,檢測報告可以作為行政處罰依據。綜上所述,執法人員擬作出的行政處罰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處罰金額在法定范圍內,根據省自由裁量規定進行裁量,符合法律規定。因此,你公司的陳述申辯理由我局不予采納。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之規定,適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江蘇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表7-1)。經我局案件審查委員會研究決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處罰款貳拾玖萬元整(29萬元);
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敝幎?,責令你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三、處罰決定履行方式及期限:
對于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限你公司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至我局財務室(市行政中心東三區445房間)開具繳款通知書,并按照財務規定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最高不超過本金。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徐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此件一式二份,一份存檔,一份送達當事人)
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印章)
2022年2月28日
總磷超標怎么應急?
計算舉例